ST华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条 以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生产、 经营和各 自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首席战略官以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相结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及各自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紧密结合, 同时与市场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