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总裁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首席战略官及《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或总裁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 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设副总裁一至四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首席战略官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运作。 第六条 公司的总裁必须专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