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规范对外担保,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除外),确需担保的由被担保方提出申请,财务部门统 一受理。受理后,财务部门会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提请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批。 在对外担保管理以及持续风险控制上,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在担保期内要对被担 保方经营及债务清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若担保债务到期展期且需继续担保,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 新履行审批程序。同时,若出现违规或不当对外担保,相关董事或责任人员将依法承担责任。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小讯 2025年8月30日,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确保资 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 公告显示,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 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且必须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等额反担保,签署书面协议,反担保提供方需具有 实际承担能力。 在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方面,存在多种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