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今年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超13亿元
Su Zhou Ri Bao·2025-09-01 00:29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享受条件为:苏州市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 历史欠债,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 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严重失信企业不享 受稳岗返还政策。 据悉,稳岗返还政策继续沿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直接到账"的高效办理模式。符合补贴享受条 件的企业无须主动申请,仅需大数据比对、多部门联审、网上公示,补贴资金即可直接划转至企业银行 账户。 苏州人社部门提醒,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2月底前申领或完善账户等信息。企业对相关资格认定有 异议的,可于2026年2月底前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认定。2024年期间具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资 质,且申请时仍为有效状态的劳动派遣单位(包括依法备案的劳动派遣单位分公司),可按规定申请办 理稳岗返还,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按规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的60%返还;大型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企业及其 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