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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艺家 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