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1 日为首次授予 日,以 1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1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61.72 万股 限制性股票。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