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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合称"有 关法律")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作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券时报》上刊登了《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对本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