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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5年4号)

近期,我局对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省级监督检查(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 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自2025年8月28日起,决定对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采 取暂停生产、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