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版传媒: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 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 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 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相关监管 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