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鹤21转债”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仙鹤股份"或"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规定,对仙鹤股份本次不提前赎回"鹤 21 转 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 号)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2,0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50 亿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为第 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