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审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章和本制度,对董事会就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和定期评估进行监督;审核公司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持续监督公司关键 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建立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定期组织风险评估工作,系统 识别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 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事项保持高度敏感,确保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至少每年一次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内控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如遇重 大风险事件或系统性内控失效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在知悉后第 一时间向董事会专项报告。 (四)各职能部门总经理室: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 配合完成公司对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