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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门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