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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如无特别说明,提及"关联交易"时既包括《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 "关联交易",也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交易";提及"关联人"时既包括《上交 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人",也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人士"。 公司对关联(连)交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 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关联(连)人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信息披露等 程序。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