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以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管 人员、股东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