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短视频侵权呈现新特征,版权制度面临挑战︱法经兵言
Di Yi Cai Jing·2025-09-03 12:17
司法实践对AI生成内容的权责纠纷已经进行了一定的积累。2019年4月"菲某律所诉某度公司案"中,北 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强调文字作品由自然人创作完成是构成《著作权法》上作品的必要条件,若涉案 分析报告系软件使用者仅提交关键词而一键生成的,则生成内容并非传递使用者思想的独创性表达,不 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短视频行业在数智技术的推动下迅猛发展,侵权现象也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和复杂化特点。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的应用普及,文本、图像、音乐、人物形象等均可借由AI快捷生成。在 便利视频创作的同时,AIGC也对传统版权规制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如何判定AI生成的视频是否享有知 识产权、如何认定AIGC使用者对视频作品的独创性贡献等,是新技术发展与应用中引发剧烈讨论的一 系列焦点问题。 2023年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侵权案李某某诉刘某某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则在判决中指出人工智能生 成图片只要能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就应当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而2025年4 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某某诉朱某某案"为我国首例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判决认定简单的提示 词+AI生成不构成作品。如何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