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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 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帝欧家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帝欧家居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