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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换股实施公告

中国重工换股股东取得的中国船舶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 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 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 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公司"或"公司")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合并"),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交易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1号)的注册批复。 2、中国重工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5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中国船舶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