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希 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新希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新希望六 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7,147,918 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88.44 元人民 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94,750,464.69 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