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 盛景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 14:30 如期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 区景贤路 6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H7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 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