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9-04 13: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致: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茂集团"或"公司")的委托,在天茂集团拟主动终止上市 项目中担任天茂集团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境内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现就天茂集团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 动撤回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 票终止上市后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 市板块转让(以下简称"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或"本次主动终 止上市")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 终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