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契约锁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废 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契约锁 债券简称: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债券代码:1980049.IB、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18 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能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 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契约锁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 <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发行人公告的《深圳能源公司 <章程> 圳能源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关于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