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