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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内卷式”竞争!税务部门:严查这些行为
Jin Rong Shi Bao·2025-09-05 08:33

今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税 务总局制发相关配套公告,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 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据悉,相关平台企业在今年7月已经报送了包括平台域名、业务类型、相 关运营主体名称等在内的基本信息。在今年10月,互联网平台企业还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 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此外,税务部门在配套公告中也进一步明确了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收入的所得项目划分标准,并优化劳 务报酬所得个税预扣预缴方式,在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税负担的同时,有效防范违规转换收入性质行 为的发生。 据记者了解,随着《规定》落地,转换收入性质的手段方式正在不断翻新,近期个别平台试图为从业人 员在平台所在地批量转办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将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收入, 进而套用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以达到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空壳平台"数量减少100余户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有少数以灵活用工平台等名义设立的互联网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