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车科技: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