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简称"《管理办 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及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