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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 定,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认真配合公 司开展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信息 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 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 报存在重大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