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事项、公司ESG治理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本工作细 则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