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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