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合肥分公司被责令改正 为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黄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存在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从业人员管理不到 位的问题,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七)项、《证券公司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黄莉作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 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 徽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黄莉采取监管谈话 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询,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龙股份(000712)", 000712.SZ),持股67.77%。 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