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
Di Yi Cai Jing·2025-09-12 09:54
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与大型网络平台业务规模、用户数量等相匹配,一般不得少于7 人。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指导规范大型网络平台设立、运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对个人 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 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 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指导规范大型网络平台设立、运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促进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水平提升,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 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以下称为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设立、运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是指由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成立的,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