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重要新规
Zhong Guo Ji Jin Bao·2025-09-13 02:24
【导读】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基金报记者吴君 9月12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正式颁布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 行。这是原《办法》自2007年实施18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办法》共8章75条,围绕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要求,通过提升注册资本门槛、重构信托业务体系、强化风险防控等多维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 经营原则、股东责任、公司治理、业务规则、监管要求、风险处置安排等,完善促进信托业强监管防风险高质量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 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划定多条业务红线 此次发布的《办法》将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且明确要求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强调信托公司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信托本源。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业务范围。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 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 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划出多条业务红线,比如严禁以任何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