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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宜春中支被罚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
Zhong Guo Jing Ji Wang·2025-09-15 13:16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发布了宜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 约定以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罚款7万 元;对傅钰、严俏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5万元。 以下为原文: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 | --- | --- | --- | --- | | | | 为 | 对太平财产保险有 | | | | 太平财产保 | 给予投保人保险 合同约定以外利 | 限公司宣春中心支 | | | | 险有限公司 | | 公司罚款7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 | | 1 | 宜春中心支 | | 对傅钰、严俏等责 | 管理总局宣春 | | | 公司及相关 | 篇 | 任人员给予警告并 | 监管分局 | | | 责任人 | | 罚款共计3.5万 | | | | | | 元。 | | (责任编辑:徐自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