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30年期)(第二次续发行)发行办法


一、 释义 在本发行办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或公司: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指原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道部: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本期债券:指本期续发行债券及对应的存量债券。 存量债券:指本期续发行对应的已经上市的"2025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30年期)",存量债券的 简称为"25铁道06"。 主承销商:指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限内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 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的总称。 牵头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全体成员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对发行人承担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余额包销责任。 中央结算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系统:指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本期续发行债券招投标采用中央结算公 司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