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收到商业秘密侵权案终审刑事判决书,两侵权人被罚没600万元
////// . 44 16 r 201 LTM II TF 用 二 天赐材料9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当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刑事判决 书》。这标志着该公司涉及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刑事部分已尘埃落定。 案件始于2024年7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胜、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九江天赐作为 被害单位,其商业秘密被侵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一审判决后,李胜、郑飞龙不服判决,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审理,终审判决于 2025年9月15日送达天赐材料。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维持了原审对李胜、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部分,并对量刑进行了调整。具体判决如下: 此外,法院还禁止李胜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案涉化工产品生产的相关工作。 天赐材料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作为被害单位,上述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根据判决结果追究 相应方的民事责任,并将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