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及相关当事人被通报批评处分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锦盛新材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祥建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宏祥建设负责锦盛新材"年产 6000 万套化 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的建设,合同总金额(含税)为 11800 万元。2022 年12 月22 日,锦盛新材与宏祥建设签署《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将合同金 额增加至 15000 万元。宏祥建设与锦盛新材签署协议后,与锦盛新材董事长阮荣涛的侄子阮某炎签署协议,将项目交由阮某炎承包。宏祥建设负责工程安全 质量保证及资金进出管理,阮某炎负责具体施工。 锦盛新材与宏祥建设 2022 年至2024 年实际发生交易金额分别为 12000 万元、3000 万元、282.59 万元,占2021年至2023年锦盛新材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58%、4.65%、0.45%。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锦盛新材于2025 年4 月追认上述与宏祥建设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其中,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