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通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6日在《中国证 券报》和管理人网站(www.htsamc.com)发布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海通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海通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通 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 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海通鑫逸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海通赢家系列一半年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 [2021]2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