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次更换不影响国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楼瑜女士和郑琪瑶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王云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 感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楼瑜女士、王云桥先生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原保荐代表人王云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 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国信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郑琪瑶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王云桥先生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