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年底
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由于债务人资产类型多、情况复 杂,主要债权人需求多样,需统筹平衡,导致重整投资方案仍需与各方进一步磋商细化,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因此,管理人无法在鄞州法院裁 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管理人申请,鄞州法院于2025年9月1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 定,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20日。 目前,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资 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 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杉杉集团目前持有杉杉股份320,29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205,264,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前述所持公司股份存在 较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标记或轮候冻结的情况。 宁波杉杉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