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优化债券购回业务
Xin Hua Cai Jing·2025-09-19 13:49
新华财经北京9月19日电上交所、深交所19日相继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债券购回业务有关事项 的通知》,丰富债务管理工具,促进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方式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化解公司债 券信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交所优化公司债券购回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购回方为平抑市场波动、提振市场信心,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 易方式购回相关债券: 多只公司债券同时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购回方可以结合相关债券交易活跃度、债券价格波动程度等情 况,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确定交易购回的不同安排。 标的债券还本付息日前的1个月内,购回方不得开展交易购回。 上交所关于进一步优化债券购回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二)债券收盘价较最近一年债券最高收盘价跌幅达到10%; (三)债券收盘价低于债券面值5%以上; (四)购回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债券价格偏离合理估值的其他情形。 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购回方为平抑市场波动、提振市场信心,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 易方式购回相关债券:(一)债券收盘价较此前第20个交易日当日收盘价跌幅达到5%; 多只公司债券同时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购回方可以结合相关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