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9)。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 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 公司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