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周丽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25年9月22日,三亚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关 于审核周丽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 光银海字〔2025〕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周丽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光大银行 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 复文件失效,由三亚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 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