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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采新规解读与优化思考
Di Yi Cai Jing·2025-09-24 13:24

集采新规为医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制度性安排。 报量规则方面,第十一批集采的报量阶段为8月6日至25日,要求医疗机构报送年需求量时,一般不低于 2023~2024年平均使用量的80%。医疗机构既可以按通用名报量,也可针对厂牌报量,以此体现对品牌 的认可度。这一"厂牌报量"机制,让部分品牌仿制药及国内外知名药企,有机会凭借医生或机构的品牌 偏好与自身信誉占据优势。 供应保障层面,集采新规明确,中选企业是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需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完成配 送。若中选企业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供货承诺、影响临床使用,将被列入违规名单,取消中选资格,且6 个月至5年内不得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此外,针对儿童药的小规格剂型,新规专门提出用"含量 差比价"替代"装量差比价",确保儿童适宜剂型药品的报量与比价不被不合理压缩。 这些数据与举措清晰表明,集采新规优化不仅在理念上强调"反内卷、防围标、保质量、稳临床",更在 实践与制度安排中落地这些理念,尤其着力解决了以往规则中的部分历史问题。 更契合我国医药产业、医保基金与临床用药的实际平衡需求 "集采断供"是过去几年的高频问题。例如,某药企的布洛芬缓释胶囊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