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二O二五年九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进行现 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湘 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致: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方式、议案内容、登记方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14:40在湘 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