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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管理费适用费率调整及恢复的公告

(1)投资者可以登录本管理人网站(www.gfam.com.cn)查阅相关信息,或拨打本管理人指定客服电 话(95575)咨询。 (2)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 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 注:本公告所述的"基金"是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 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 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 类金融机构,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 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 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