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证监会核准设立,外资独资券商再增1家
Zheng Quan Ri Bao Wang·2025-09-30 12:15
瑞穗证券株式会社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瑞穗证券(中国)的工商设立登记工作。 瑞穗证券(中国)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瑞穗证券(中国)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前,不得以该名称对外开展业务。 9月3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瑞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瑞穗证券(中国)")。瑞穗证券 (中国)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由瑞穗证券株式会社100%持股。 9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新增核准13家外资控股证 券基金期货机构来华展业兴业。 此次随着瑞穗证券(中国)核准设立,外资独资券商再增1家。 中国证监会表示,对瑞穗证券(中国)章程草案无异议。瑞穗证券(中国)设立后,应当将股东同意的 公司章程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瑞穗证券株式会社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 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瑞穗证券(中国)组建工 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