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亿元贷款要被提前收回?广东法院审慎认定助企业渡难关
Nan Fang Du Shi Bao·2025-10-09 09:15
【典型案例】达成延期还款合意后银行仍诉请提前收贷被驳回 某银行与某实业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2亿元,贷款期限10年。银行依约发放贷款后,实业 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期支付利息,银行诉请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实业公司则主张,双方已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并提交迟延还款申请书、签约视频、补充协议及银行官网 显示的还款计划等证据,其中补充协议没有银行签章,但官网显示的还款计划与补充协议一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补充协议虽仅有实业公司等签章而无银行签章,但该协议"分期还 款"内容与实业公司网上银行当前显示的还款计划完全一致。 在某建材公司与南京某建筑公司等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对企业不当转移核心资质、技术人员和经营 项目等利益,进行脱壳经营、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了否定性评价,有效矫正了利益不当输送,维护了公 平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在某物流公司与张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阐释了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划 定了行为边界,为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职提供了规则参考,引导民营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在某银行与某实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企业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短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