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申报进口再生纸浆时应注明“干法”或“湿法”
Di Yi Cai Jing·2025-10-09 13:32
该公告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今天(10月9日)刚刚发布2025年第195号公告(关于进口再生纸浆申报要求的公告)。 公告称,为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申报管理,强化进口监管,现就有关商品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再生纸浆(商品编号47062000)时,应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 产再生纸浆使用的工艺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干法"或"湿法"。该公告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 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反映,以往,进口废纸需要三个环节,首先需要提供进口中国检验认证 (CCIC)装箱前的检验报告,到港后进行24小时熏蒸杀菌消毒,最后进行海关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 (H986)扫描,才可以提箱离港;而现在干磨纸浆都没有这些环节就直接进口,其危险性比直接进口 废纸还要危险。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9日上午,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召开了进口再生纸浆工作座谈会,中国造纸协 会、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以及相关造纸企业负责人和业内专家参加了座谈会。当日,海关总署还与相 关部委就进口再生纸浆问题进行了沟通。海关方面态度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 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 近日,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