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离岸债重启及商业银行应对措施研究
Xin Hua Cai Jing·2025-10-09 17:48
2016年,上海清算所和中央结算公司分别发布《自贸区跨境债券业务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实施细则》 《上海自贸区跨境债券业务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指南》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业务 指引》,为自贸离岸债的开启创造了条件。首笔自贸离岸债于当年发行,发行人为上海市地方政府,规 模为30亿元。2019年,中央结算公司发布自贸离岸债业务实施方案,明确自贸离岸债遵循境外债券 和"一级托管、中央确权"的基本原则,要求自贸离岸债发行人应事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外债备案登 记。至此,自贸离岸债的监管和发行流程进入规范轨道。此后,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逐步提速,发行人 由境内企业拓展到境外企业及金融机构,发行币种由单一人民币拓展至美元等多币种,投资者由上海自 贸区内机构拓展到境外机构,发行结构由直接发行拓展到备用信用证担保发行。自2022年下半年起,自 贸离岸债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2023年,自贸离岸债共发行121笔,发行规模合计823.54亿元。但 在10月之后,由于政策收紧等原因,自贸离岸债业务进入暂停阶段。截至2025年6月,自贸离岸债存量 余额为1186.4亿元,存量债券176只。 (二)自贸离岸债的双重属性 与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