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政府定价!嘉化能源被行政处罚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浙江政务服务网获悉,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案,被嘉兴 市市场监督局港区分局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因上网电价属于《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的政府定价项目,当事人在执行环保电价政策过程中,违反浙江省物价 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01号)的规 定,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事实。没收污染物超限值时段多收环保电价款542.02元。 |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浙江省人民政府 无障碍 长辈版 登录 | ● 浙江省▼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好差评 | 首页 | 企业服务 | 个人服务 | 部门服务 | 〔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 搜索 | | 行政处罚年 引信息公司 | 返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返回首页 | | | | | | | 案件名称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案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磊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