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
Zheng Quan Shi Bao·2025-10-10 18:15
对于上述适用范围内的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不同收费标准。自2025年10月14 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 元人民币计收;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自2028年4月17日起 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 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 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交通运输部10月10日公告,决定将于10月14日起对涉美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该措施将分4 个阶段实施,最高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这是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今年4月17日宣布对中国 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中国造船舶、中国籍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的回应。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就拟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答记者 ...